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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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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金山银山”辉映绿水青山
——省环保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努力推进“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工作
本报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桑士达 陈伟

  经济调整是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工艺技术水平的好时机,也是从源头上解决粗放型生产带来环境污染问题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企业环保自律意识和内部环境管理会有所放松,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等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分析当前形势,省环保局一系列有关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农村生态保护建议已初步形成,相关的应对措施正陆续研究、出台,以趋利避害,在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使“金山银山”辉映绿水青山。

  “沉”下去,搭准脉搏寻良策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省环保局坚持调研开路、理清思路,全体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紧紧围绕“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目标,为企业解决环保难题“搭脉号诊”,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环保职能作用。

  11月上旬以来,该局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在前期专题调研基础上,集中开展“双促双赢”主题调研。局党组成员分赴11个设区市以及所辖的1个县(市)、1家企业(农村),采取召开座谈会、赴企业(农村)考察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

  在新昌和绍兴袍江新区,省环保局主要领导和新和成、新昌制药、七色彩虹、向日葵光科等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就企业经营状况和环保难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征求企业负责人对环保审批、污染总量控制、环保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良策。在听取新昌部分企业提出由于实施污染总量控制、技改项目环保审批比较困难,存在项目无序流动、资金流失、重复投资的情况后,省环保局领导现场办公,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

  为好的投资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的“绿色通道”,对主动淘汰落后工艺、提升产品档次转型升级的企业,探索收购排污权必要补贴……一系列环保新政的酝酿出台,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欢迎。不少企业负责人表示,搭准脉搏的环保新政为企业环保水平提升注入了“动力”。

  “浮”上来,拟定良方解痼疾

  明耀热电企业希望推动解决脱硫电价补助,镇海发电企业希望推动政府采购中心加快“脱硫专用烟囱”建设招标进度,新昌三花集团危险固废处理存在困难……企业的一个个困难、一项项“疑难杂症”,通过调研活动进入省环保局的视野。帮助指导企业克服环保瓶颈制约,让企业一门心思谋发展,一心一意渡难关,成了各级环保部门保稳促调、促进转型的中心工作。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省环保局研究确定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等7个专题调研课题已经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保障和优化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也相继出台。

  在专题调研中,省环保局把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学边查边改边见成效。如围绕审批制度改革,针对群众反映环评审批环节多、手续繁琐的意见,取消了环评大纲的编制和报批。同时,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对原来环评专家咨询费由项目业主支付,改为由省环保局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统一发放,既减轻了项目业主的负担,又确保了专家意见的客观公正。

  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保政策和法规,是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全省已有32部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为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污染减排提供法治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等政策,该局正在拟定相关实施细则,与相关金融、信贷部门建立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的共享平台,以严格的信贷管理促进环境保护,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绿色信贷工作。

  “抓”服务,倒逼机制促双赢

  在当前形势下,环保部门要转变由过去对企业违法曝光、处罚、停产为主要手段的负激励,转为对环保先进企业表彰、奖励和开通环保“绿色通道”的正激励,以鼓励企业向先进学习,积极引导企业遵守环保法规,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在此基础上,科学地运用环保手段、倒逼机制,促进企业经济转型升级。

  省环保局在加大对环保先进企业的表彰与扶持力度的同时,严格环境监管,形成倒逼机制,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准入,坚决控制“两高”项目,探索完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运用环保手段促进转型升级,一手抓项目把关,一手抓审批服务。为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充分发挥环保职能在扩大内需、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省环保局研究配套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审批、环保监管、“三同时”验收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积极做好当前省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前期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及时提供咨询服务,真正把服务融入管理之中。

  同时,该局还广泛推行项目环保审批验收“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厅局间处级联席会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企业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技术上的问题,该局专门组织省环科院和浙江大学等技术力量开展了脱氮脱磷技术、污泥处置技术等环保技术研究与攻关。组织环保技术服务单位的专家到绍兴、临安等地开展送技术服务活动。通过举办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展示会、推介会等活动,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搭起环保服务的桥梁。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科技咨询交流,发展环保第三方服务业,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在坚持环评审批原则和程序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使县级环保部门更多地享受设区市的权力,使审批管理更贴近实际,方便基层,提高效率,有关政策措施正在酝酿之中。为缩短环评审批时限,该局规定,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应在9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后,应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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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新闻 00002 让“金山银山”辉映绿水青山 2008-12-14 48256F32002924A64825751D00353C9D[A1-汪成明≈A5-桑士达≈A5-陈伟≈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