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国平) 舟山市司法局把广泛运用于大型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管理方法引入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并在全市推行,帮助企业克难解困。
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是2007年落户舟山的一家特大型船舶建造维修企业,年造船能力达300余万载重吨。该企业有关负责人李国峰说:“我们在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及招标等方面都碰到过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把我们列入服务重点对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与“金海湾”隔岸相望的“中基船业”,是家预计总投资超过20亿元的大型船舶公司,目前正处于边建设边生产阶段。该公司由于基建施工,给周围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岱山县司法局提前介入,妥善解决了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使得公司的基建顺利进行。
目前,舟山市已有93个重大项目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立项管理对象,舟山市司法局组建专项经营顾问团,免费开展全面指导帮助。定海区司法局把大陆引水工程二期、西码头渔港陆域配套工程列入“专项经营”服务试点;岱山县司法局在“金海湾”和常石集团建起法律服务室;普陀、嵊泗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围绕舟山市90多个重大项目,“专项经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起、提供法律援助319起;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合同金额10多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