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奇案:家住下城区的马某将位于上城区的杭州某艺术品公司告上了法院,称自己2007年6月参与了这家公司组织的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项目,投入了7万元,因为项目一直没开展,所以要求这家公司退还这7万元。
不料,在法庭上,这家艺术品公司却大呼冤枉,说自己根本没拿到钱,而且马某就是这个项目的实际操作人,钱就在马某手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起“九龙穿花”天球瓶
这桩奇怪的案件起源于一份可行性报告——《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的项目合作可行性报告》。不过,关于这份报告究竟是怎么来的,马某和这家公司的说法不一。
公司的说法描绘了这么一副场景:2007年5月底,马某向公司表示,他可以从传世的艺术品藏家手里买到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传世真品,并且拿出了照片及讲了相关传世故事,称通过公司运作该项目,可以有较高的回报率。
为证明其能力,马某还向公司提供了参与某网站关于该项目的嘉宾介绍,取得了公司的信任。于是,公司就放手让马某操作《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项目。
然而马某的说法就不一样了:在2007年6月,公司出具这份可行性报告,内容为公司征集了一件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供合作方进行鉴赏投资,预期通过市场运作,可以达到150%左右的投资回报率。公司方以项目投资为由向马某收取了7万元人民币合作款,并出具了收款收据。
尽管说法不一,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也就是这个项目根本就没按合作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实施运作。
马某究竟是谁
在法庭上,马某的身份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他究竟是谁?
依据公司法定代表人衷某提交的一个证据,马某并非和公司毫无关系。
工商登记显示,该艺术品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7日,注册资金为10万元,股东正是衷某和马某的妻子陈某。
而且公司方面坚称,从公司开办至今,凡需要股东陈某签字的文件,均由马某代为签字,并主管财务和出纳,所以公司方面认为,马某就是这家公司的实际股东。
除了身份问题,案件还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马某怎么会有这张收款收据呢?
对此,公司方说法是这样的:马某曾以《清乾隆官窑粉彩九龙穿花天球瓶》项目需要集资28万元为由,称其出资7万元,并开了收据。但是,此后,公司更换新出纳时,发现曾经身为出纳的马某并没有将其收取的28万元合作款入账。
因此,公司方面认为,马某纯粹是自己告自己。公司曾多次向马某催讨未果,没想到,马某反而倒过来告公司。
在法庭上,马某也承认了妻子陈某是公司的股东,不过他坚持认为自己不是实际股东,只是因为妻子在这家公司做股东,自己才无偿帮公司跑跑腿。
警示:收藏品市场泡沫后遗症
“这个案件或许和收藏品市场泡沫破裂有关系。”业内人士分析说,从今年上半年起,前几年被人们视为具有绝对保值价值的收藏品,如油画、国画和古董的价格开始大幅跳水,一些原本红红火火,日进万金的艺术品公司或画廊也举步维艰。
虽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不过这个案件也暴露了这家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即使是小公司,内部管理也应该规范。”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黄丽旦律师认为,很多案件显示,公司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各种书面材料,在只有几个人合伙的小公司尤其要重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