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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经典浙江——辉煌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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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民生,最拨动心弦的“音符”
本报记者 袁艳
  “菜篮子”越来越丰富,穿着越来越时尚,受教育机会越来越多,居住环境越来越美……30年来,每个老百姓亲眼目睹、每个家庭亲身经历的生活变迁,无不述说着改革开放取得的累累硕果,无不折射出改革开放给我省人民生活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等饭碗”到“造饭碗”

  ——促进就业带动全民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纵观改革开放30年,老百姓的就业观念大致经历了从服从分配到走向开放,再到自主择业的3个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大家根本没有主动就业、自谋职业的想法。农村的人不愿走出来,出来的都被称为‘盲流’,城镇青年就业途径大多以‘接班’、‘顶替’为主,受过教育的知识青年则服从分配,都希望捧上‘铁饭碗’,”60岁的温州市民王冬华感受颇深地说,“现在,就业形式丰富多了,可以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间流动,还可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这在过去是没法想象的。”现在,王女士的女儿大学毕业,正打算自己创业,自己造“饭碗”。

  30年来,我省的就业政策越来越完善,百姓的就业途径越来越宽广。5年前,王洪萍还是宁波的一名农民,因为接触过缝纫机,就应聘成为一家民营服装企业的工人。2005年,她看到洪塘街道举办被征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班的公告,就报名参加了培训班。好学的她后来又参加了当地劳动部门举办的创业人员培训班,渐渐萌发了创业的想法。去年,她创办了一家制衣厂,加工生产梭织服装,带动了20多人就业。

  在浙江,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帮助许多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圆了“就业梦”、“创业梦”。

  2001年起,我省的义乌市、长兴县被列为全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拉开了我省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序幕。5年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促进就业工作从单一的城镇就业向城乡统筹就业转变。2004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30个县(市、区),成为全国试点范围最大、取得成效最显著的省份。2006年,我省又连续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我省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全面推进。

  如今,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已在我省基本形成。取消所有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破除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户籍门槛和限制性政策,把就业服务网络和劳动力市场延伸到农村……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的“城墙”已被拆除。如今,我省农村劳动力年均转移就业人数达到30多万人。

  就业困难人群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一直高度关注的对象,尤其是近年来,浙江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制定走在全国前列。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为目标的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就业困难人群送去了“春风”。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把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就业政策帮扶范围。

  走进嘉兴市虹桥社区“孙国英再就业援助工作室”,只见被大家称为求职“红娘”的社区主任孙国英正忙着为失业居民登记。社区居民陈根祥告诉记者:“10多年前下岗时,社区帮忙介绍了好几份工作,那时候老婆生病要治疗,女儿上学需要钱,家里的经济压力很大,多亏政府帮我找到了工作。”3年前,他再次失业,不好意思给社区添麻烦。孙国英看到他经常在社区闲逛,就主动问他是不是失业了,很快帮他找到了合适的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地许多失业人员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重返工作岗位,有的还走上了创业之路。仅今年1至10月,我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8.68万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达30.58万人。

  

  从“养儿防老”到“参保养老”

  ——应保尽保,社保网络铺得更广

  2003年12月2日,随着萧山磷肥厂最后4名农民工办妥参保手续,萧山实现了城乡所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城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区(县)。当时,萧山在全国率先不分企业性质、职工身份和用工形式,实施统一的城乡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与就业制度改革并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浙江的社会保障“大网”铺得更广。

  近日,萧山区衙前镇凤凰村69岁的卫小海赶到区社保中心,为自己和64岁的老伴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办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划算!”卫大伯乐呵呵地算了一笔账,“从明年1月开始,我每月能拿到500多元,老伴每月也能拿300多元,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月月按时领‘退休金’,就像政府给了我们一个孝顺儿子。”

  过去讲“养儿防老”,如今是“参保养老”。现在,农村老人也能享受养老保险在浙江已不是新鲜事。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上世纪80年代,我省在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中试行法定的养老保险。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工作社会化,这在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后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适用范围慢慢扩大。1984年,浙江特色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1999年颁布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更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框架。2002年,该条例的修订使我省社会养老保险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现在,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不再局限于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都可以参保。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内“自由漫游”,保险随人而“动”,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设置限制条件。在浙江,从一个城市“跳槽”到另一个城市,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障碍”随身带走,这给百姓又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1310元,这是今年调整后的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标准,这个养老金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从2001年起,我省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扩面稳步发展。截至今年10月,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272.3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39.2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215.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01.16万人。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已将331.85万人纳入生活保障范围。

  

  从“有书读”到“读好书”

  ——学有所教,惠及千家万户

  8岁的郑皓宁跟随打工的父母已经在城里读了一年小学,今年9月,他转回了衢州农村老家的学校——新华小学下村校区。城里的老师、同学都很奇怪,问他为什么回老家读书,他说:“爷爷说,城里的新华小学已经办到我家门口,城里的老师也来给我们上课,我在家门口也能上好学校了。”

  这两年,衢州市实施“名师资源共享”工程以来,像郑皓宁一样从城里回流到农村上学的孩子已有760多人。这是因为农村教育事业有了新变化,农村学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我省在推进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的过程中,不断扩大教育协调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把区域教育政策倾斜的重点放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人群上,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教育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紧紧围绕让孩子“念上书、念好书”,促进教育普及化,在全国率先普及15年教育。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时代”进入“大众化时代”,浙江孩子通往大学的“独木桥”变成了四通八达的“立交桥”。

  ——1989年,我省普及初等教育;

  ——1997年,我省实现基本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

  ——2002年,我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004年,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普及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的省份。目前,15年教育普及率已达95.4%;

  ——2005年,我省在全国较早实施扶持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助学扩面、食宿改造、爱心营养餐、教师素质提升等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006年,我省启动“浙江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2007年以来,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居全国省区第一。目前,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已达83万人,在学研究生3.4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5个百分点;

  ——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政策,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平均每月240元的津贴,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

  回首往昔,我省教育事业实现的每一次跨越,都承载着家家户户的希望,牵动千千万万父母的心。

  曾经,有不少孩子因为家庭困难面临辍学。2006年秋季新学年,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省份之一;从今年春季入学开始,我省又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全省500多万名孩子上学更加轻松。在浙江的农民工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还可以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他们在“第二故乡”读小学、初中和本地孩子一样全部免费。

  

  从“忧其屋”到“优其屋”

  ——住有所居,共圆“安居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寻常百姓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居住环境日趋优美。我省城镇居民现在的人均住房面积约是改革初期的近4倍,从过去的“忧其屋”到“有其屋”,不少居民还实现了“优其屋”。

  30年来,我省住房商品化的时代开启后,一个住房保障的时代大幕也已拉开。全省各地着力改善百姓的居住条件,特别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居住难题,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实现他们“安居”的梦想。

  今年1月,杭州市民朱龙飞和父亲朱柳基告别只有18平方米的老房子,搬进了政府为他们准备的北景竹邻苑廉租房。“现在这个家有41平方米,宽敞了不少,亮堂堂的,还配有卫生间、厨房。”朱柳基满意地说。在全省各地,越来越多的像朱柳基这样的困难群众搬进了政府为他们安排的新房。

  30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去年,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

  截至今年10月,全省各地廉租房受益家庭累计已近3.5万户;经济适用房累计开工建设约1860万平方米,已有20多万户家庭住进经济适用房。今年,我省还将为1.6万户农村困难群众改造危旧房。

  

  从“有病挤医院”到“小病在社区”

  ——医疗预防保健网络遍布城乡

  30年来,我省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果显著,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得到了缓解。

  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越来越高,社区卫生服务条件不断完善,重特大传染病防治及各种常规免疫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广……医疗预防保健网络遍布城乡,为老百姓编织了一张“健康网”。

  “在家门口看病,方便又省钱。”近日,在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浦北卫生服务站里,63岁的唐仙宝老人指着药袋里刚配的药,告诉记者:“一共24.3元,在付费时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一刷,门诊直接报销25%,这一笔少付了6块多钱。”他说,以前身体不舒服,动不动就往医院跑,不仅花时间,还要花交通费。现在像感冒这些病,他都到卫生服务站诊治,可以刷卡看病,门诊看病还可以实时报销。

  提起“新农合”,农民们打心眼里高兴。唐仙宝说,过去,在农村有人因为治病花掉了家里全部积蓄。现在,农民看病也可以报销一部分,还可以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以后万一得了病,心里也不慌了。

  目前,全省参合农民已有3094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0%,人均筹资水平达135.9元。“新农合”实施5年来,全省累计筹集资金95.71亿元,农民实际报销医疗费用76.18亿元,共有5130.89万人次受益。

  如今,“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正在我省形成。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601个。今年以来,又新建改建了社区卫生服务站1800余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户籍人口已达1183万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就医。

  全省还累计配备城乡社区责任医生3万余名,八成以上的城乡居民都拥有自己的责任医生。

  今年,我省还通过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医院牵手社区行动”、中医药进社区等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实现城市70%的社区责任医生有上级医师指导,8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上级医院对口支持。

  如果把30年的风雨历程比喻为一曲时代华章,那么,民生无疑是最拨动心弦的“音符”,渗透百姓生活的每一个变化,每一个片段都是那么温暖,令人感动。

  

  摄影:本报记者 徐斌 叶寒青 黄曙林 邵全海

  通讯员 盛锋 黄振宇 盛建生 毛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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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典浙江——辉煌三十年 00003 民生,最拨动心弦的“音符” 本报记者 袁艳 2008-12-9 48256F32002924A648257516004AC060[A1-袁艳≈B1-周咏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