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涛 萧山区报道组 张德良)萧山区政府日前正式设立启用总额为5亿元的区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并出台管理办法,以解决区域内重点骨干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周转的困难。
据了解,此次设立的应急专项资金主要针对区域内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无法向银行转贷的2007年区百强企业、优势成长型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总规模为5亿元,运转周期暂定为自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专项资金由萧山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萧山支行共同负责运作,企业使用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天,萧山区财政局将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次性定额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如企业使用应急资金超过约定天数的,萧山区财政局则将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费用。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区域内各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区域信贷投入力度,萧山区政府将依据各金融机构的经济贡献,包括贷款增量、重点骨干企业贷款增量、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存量贷款转贷率等指标,对其实施奖励。
据悉,目前人行萧山支行已牵头出台了区域内各商业银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的指导性意见,具体内容包括: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倾斜,确保当年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努力实现全区全年贷款增量205亿元;不抽贷、不压贷、不延贷,努力维护企业资金链正常周转;积极发展不占用信贷规模的表外融资业务,大力发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努力引进更多异地资金;优化信贷增量,各银行全年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行其他贷款平均增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