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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4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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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双边投资保护有利于营造
更公平透明可预见的投资环境
· 人民币汇率最近波动
“完全正常”
· 中美达成5大共识
· 中美同意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在年底达成模式协议
· 我国大部分地区
气温大幅下降
· 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资金系不法所得
· 叶盛茂一审被判10年徒刑
· 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能走回头路
· 4550多万名党员
交纳“特殊党费”9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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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台北地方法院认定
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资金系不法所得
  据新华社台北12月4日电台湾检方特侦组为侦办陈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钱案,4日传讯多名证人,持续追查陈水扁一家与台湾金融控股业者的关系。而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在一审判决涉嫌向陈水扁泄密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时,认定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的资金都是不法所得,资金运作过程是洗钱行为。这一定性可能对洗钱案被起诉后的审判产生影响,因此备受关注。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特侦组4日上午传讯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调查她与陈水扁家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被传讯的还有陈敏薰父亲陈重义、母亲陈王宝莲等6人。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拒绝透露侦办详情,仅表示“今天约谈的都是证人”。

  台北地院还认为,检方在侦办叶盛茂一案时,存在未起诉的犯罪事实及法条,因此在对叶作出一审判决后,再向台北地方检察署告发陈水扁、吴淑珍和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顾问吴澧培,以及“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2名官员涉贪污、洗钱、伪造文书罪。对此,台北地检署表示将会依法处理,再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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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4 陈水扁家族海外密账资金系不法所得 2008-12-5 48256F32002924A64825751500468171[A0-新华社记者≈B1-郭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