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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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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注民生 服务百姓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进服务保障民生“五大工程”纪事
本报记者 朱海兵
  绍兴县兰亭镇兰亭村的方女士日前接到一纸民事调解书时,激动万分。她因一起交通事故被肇事车主撞伤,伤愈后多次与车主交涉要求赔偿,结果对方一拖再拖,半年多没有进展。

  家境贫困的方女士本来已近绝望,没想到新成立的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主动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并帮她通过司法途径拿到2.8万多元的赔偿金。

  作为全省首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自今年7月成立以来,兰亭村司法行政工作室除了为全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外,还担负着法律保障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职能,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安置帮教员、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员等“五员”,也在这里合而为一。

  “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为民”。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出现,可以说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全力推进的服务保障民生“五大工程”的一个缩影。

  “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只有做到‘全面、便捷、高效’才会有生命力,才会受到群众欢迎,”一些群众说,“打破司法行政业务界限,拓展和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的领域与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尽量满足我们老百姓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需求。”

  人民调解安民,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全力提高人民调解的能力与质量。除了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等方面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外,人民调解组织还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预防和调解,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今年前3季度,全省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纠纷180593起,调解成功率达97.2%。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法律援助惠民,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扩大受案范围,简化申请手续,突出“三农”、农民工和残疾人、失业职工、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援助,并开通了农民工异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绿色通道”。今年前3季度,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和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112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免收法律服务费2000余万元。

  法制宣传近民,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针对与民生问题关系紧密的重点对象,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今年全省100家企业已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试点。

  法律服务便民,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人民群众发展经济、保护权益的愿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适应人民群众需要优质法律服务的趋势,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为民,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全面实施奖惩考核、心理矫正、个案矫正等工作,着力推进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等机制,逐步建立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基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

  (本报杭州12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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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关注民生 服务百姓 本报记者 朱海兵 2008-12-4 48256F32002924A6482575140043167B[A1-朱海兵≈B1-郑建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