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犯过罪的人,当他们渴望新生活时,最需要的是人们的理解与帮助。”
做了4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者,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司法助理员沈寅弟今天见到记者,首先说的就是那一句他经常提醒别人的话:别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社区矫正对象。
“我刚回来时,最怕看到的就是那一双双冷漠的眼神。”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20多年前还是一个冲动的小伙子,因斗殴被判重刑。他服完刑回到家乡,母亲已去世,老父亲则去了远在内蒙古的哥哥家生活,举目无亲的他,经常一个人在角落里发呆。
老沈看到了,一边嘱咐与赵某熟悉的左邻右舍,尽可能给予他更多的关心。一边用最快的速度为赵某办好了最低生活保障,后来还联系安排了一个岗位就业,使他每月可以拿到800元的工资。更让赵某意想不到的是,老沈还看出他的思亲情绪,大胆鼓励他前往内蒙古探望父亲和哥哥,并为其办理了准假手续。临走时,老沈还买了水果和车票,亲自送他上火车。
“原本12天的假,他6天就回来了,回来后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老沈告诉记者,如今的赵某与社区居民相处融洽。
矫正对象走向新生,最难克服的就是心理问题。心病就需用心治。老沈只要有空,就去找矫正对象促膝谈心,并召集了一批退休的老司法工作者、老教师、老医生,组成全省首支心理矫正志愿者队伍。4年来,先后帮助15名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走出心理阴影,迎来了新生。
“老沈最能理解我们心里所想。”矫正对象朱某原本是一家厂里的技术革新能手、高级工程师,后因职务侵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刚开始参加社区矫正时,“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心态,使朱某深陷痛苦中不能自拔,而周边一些人的异样眼光,更使他一度萌生了轻生的念头。
老沈在动员朱某的亲友一起帮助开导的同时,说服厂领导重新起用朱某,充分发挥他的技术才干。从此,朱某埋头苦干,全身心投入到企业技改中,为厂里增加效益数十万元。鉴于朱某的突出贡献和良好表现,通过省高院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反复调查核实,最终朱某获得减缓刑考验期6个月,实现了全省矫正对象减刑的首个突破。
(本报杭州12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