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失业人员,最高可享政府补贴将超过每人每年1万元。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了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其中,单位聘失业者每人每年所享社保补贴上调至7296元,同比增加69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对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050”人员)、中重度残疾人、城市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5类人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性岗位补贴。
据介绍,今年单位聘失业者每人社保补贴约为7296元,比去年6606元提高了690元;工资性岗位补贴为每人每年3000元,最长补贴3年。
劳动部门解释,单位招用不同类型的失业人员、签订不同时长的劳动合同,所能享受的补贴也各自不同。招用上述5类人员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3至5年的社保补贴;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将再给予最长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依此计算,招用5类人员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的,企业获补贴将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
另外,商贸、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内能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
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