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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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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坚定发展信心 积极应对挑战
· 浙江“两创”破解发展难题
· 永葆“枫桥经验”的生机与活力
·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法治实践
·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 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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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巡视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时强调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本报杭州11月23日讯 (记者 朱海兵) 今天上午,我省首次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在省委党校举行。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巡视考场时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浙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普法教育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开展的这次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的一次集中检阅。作为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对于推动全民普法活动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夏宝龙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种内在需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遵守法律作为一种自觉要求,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用好法律作为一种必备素质,坚持学以致用,与建设“法治浙江”的实践、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本领,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参加巡视。

  至今年年底,除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之外,全省有近1500名省管领导干部将分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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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2008-11-24 48256F32002924A648257509004CBE23[A1-朱海兵≈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