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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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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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社会和谐的“加减法”
· “枫桥经验”:四十五年的形成与发展
· “和事佬”做得好,有奖!
· 民企,绽放“综治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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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努力调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的“加减法”
本报记者 黄宏
  在杭州,美政桥社区居民老李笑了。在社区调解员多次劝说下,他的子女终于愿意支付老李的医药费,现在他和子女的关系也恢复正常了。

  和老李一样,如今,在全省各地,许许多多百姓享受到基层调解带来的好处……一个特别的“加减法”,反映出我省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努力调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在浙江大地出现的一张张笑脸,正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见证。

  “减”

  用新办法化解基层矛盾

  有矛盾和纠纷,该归哪里管,找谁去管!如果在杭州,不少老百姓会告诉你,去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他们会帮你管到底。

  综治工作中心已成为杭州老百姓的“老娘舅”。在乔司镇,三角村一家企业曾经发生过劳资纠纷,涉及2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企业综治联络员向中心汇报后,事情很快得到处理。

  目前,在杭州,这类“老娘舅”越来越多:95%以上的乡镇、街道都建成了综治工作中心,社区、村和规模企业综治工作站建成率更是分别达到了100%、98.7%和83.8%,一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已经牢固建立。

  新情况、新问题,要用新办法来解决。只有这样,“枫桥经验”这棵“常青树”才会真正常青,全新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机制才能真正形成。如今,全省各地正在村、社区和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逐步建立综治工作站,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民营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劳资纠纷多、治安事件多发,给当地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压力。民企也因此成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阵地”。

  调处化解要进民企、治安防控要进民企、法律服务要进民企、预防犯罪要进民企、平安创建也要进民企……由此,在平湖市、宁波市北仑区,“综治进民企”也随之产生。“综治进企业之后,平安指数明显上升。”位于南湖区的中法集团党支部书记董惠中欣喜地说。

  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要服务更到位,在这方面,各地新举措不断。2007年9月,嘉兴市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专门负责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诸暨市则推行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警务协作机制……这些措施即时解决了外来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需要构筑多条“防线”。5年来,全省排查化解55000件矛盾纠纷中,54%的在村一级得以解决,43%的在乡镇、部门一级化解,3%上交县一级化解……苍南县创建了“五站式”综治工作模式:村“民情接待室”、乡镇“民情分析协调会”、部门“民情下访”、县“民情中间站”、县“民情现场办公会”先后排列,共构筑了5条防止社会矛盾激化的“防线”。

  因为用了“减法“,“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了。在我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就明确提出创新机制体制,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5年来,我省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加”

  整合调处矛盾的社会资源

  “‘和事佬’不好当,费心费力还容易得罪人。”张伯是浙江省建德市众多调解员中的一员,他的切身感受,很多“和事佬”感同身受。

  为让“和事佬”好当,建德市、龙游县做起了“加法”:出台了“以奖代补”的鼓励措施,无论是调解成功小的纠纷,还是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都可以得到奖励,此外每月报告、排查一些潜在的矛盾纠纷,也可以得到奖励。仅在2006年,建德市、镇两级就投入“以奖代补”经费40余万元。

  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为人民调解“埋单”,为辖区内百姓“购买”民间纠纷调解服务,并且计件奖励,绩效挂钩,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了产生矛盾纠纷的各个领域。据统计,在我省,目前已有近一半的县、市、区实行了不同形式的“以奖代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更多力量的参与,也就需要更多的“加法”。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中,我省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有效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力量和资源,从而在全社会营造综治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氛围。

  在定海,活跃着一群“综治义工”,目前人数已达4000名:22支义工法律援助服务队,对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60支社区平安巡防队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治安巡逻;爱心帮教队则对归正人员、违法青少年和吸毒人员实施重点帮教……

  而在慈溪、余姚和海曙区则是广泛地在村和社区里建立了“和谐促进会”,发展了“和谐促进员”,加强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和村级组织之间的联系,使“小事”不出村,不出楼道。

  “减”

  尽可能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尽可能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也就是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从2006年起,台州市开展了司法救助试点工作,并探索出了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人身安全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先后对187起案件207名当事人进行了经济救助,发放救助资金464万余元,消除稳定隐患29起。

  在台州,流传着一个“检察官千里送上救助款”的故事:在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圣水村口,躺在病床上的张嫣然,在自家门口见到了送来5000元司法救助款的台州检察官。

  这项工作迅速在全省推开。仅全省法院就于2006年底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2007年就对215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67万元。

  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治本”。我省将推广发展“枫桥经验”与贯彻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民主化、法制化轨道,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群众出“题目”,政府抓落实,更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的产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已经在全市全面实行,主要分为镇级民主听证制度和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同时还健全了“民主恳谈会”的各项配套机制。村民蒋志祥说,“民主恳谈会”让村民有了说话的地方,老百姓的气顺了,矛盾未“露出头”就被化解了。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永无终点。我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使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有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善治善为、不断创新,有了浙江5000万群众的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一个社会更和谐的浙江,正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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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特别报道 00003 促进社会和谐的“加减法” 本报记者 黄宏 2008-11-24 48256F32002924A648257508000E6795[A1-黄宏≈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