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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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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社会和谐的“加减法”
· “枫桥经验”:四十五年的形成与发展
· “和事佬”做得好,有奖!
· 民企,绽放“综治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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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在龙游县,更多的矛盾和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缘于一项新制度的实施——
“和事佬”做得好,有奖!
本报记者 毛广绘 汪成明 龙游县报道组 蓝正伟
  日前,龙游东华街道唐尧村调委会副主任郑茂兴拨通了村民毛钦胜的电话:“我已经帮你跟厂里协调得差不多了,10天后一起去签协议。”今年3月27日,毛钦胜和附近一企业的车子相撞,造成了两脚轻度残疾。双方在赔付问题上出现了较大的分歧。老郑专门找到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弄清了分歧所在,随后两次到交警队了解情况,在老郑的协调下,双方的意见一点一点地接近……

  家长里短,磕磕碰碰时,“和事佬”马上出现,解了疙瘩又不伤和气;意外事故,剑拔弩张时,“和事佬”一叫就到,及时“化干戈为玉帛”;矛盾激化,纠纷升级时,“和事佬”调解劝说,尽力让双方“一笑泯恩仇”……在龙游县乡村、社区,这样的民间“和事佬”随处可见,他们有个光荣的名字:基层人民调解员。

  但在两年前,全县432个行政村约三分之一的村全年调解数为零,大量本该在基层得到调解的纠纷动不动就打官司、上访,有的甚至转变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同期人民调解的数量只有人民法院审判的三分之一。原因很简单,由于工资报酬得不到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调动“和事佬”的积极性,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2006年,龙游县出台“以奖代补”的制度,政府拨出专款,根据纠纷的难易程度和调处成功与否,奖励在乡村、社区调解纠纷的基层人民调解员。

  奖金不多,村级每件50元,乡镇级每件80元,效果却很好。“要在以前,遇到麻烦的调解我早就撒手交给上面了,因为老被老婆骂成‘多管闲事’。”想想两年前,郑茂兴有点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有人上门请求调解,不管有多麻烦,一次不成就两次三次,直到说“和”为止,听说谁家有什么疙瘩,自己也会主动凑上去。如今他成了小有名气的“和事佬”。

  调解事情多了,基层人民调解员们发现,要当好现代“和事佬”,光靠热情,凭经验,往往到最后一点成效都没有。于是,民间“和事佬”们集体拜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劳动模范张求水,龙游县适时开展学习“张求水式”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下童村一农民因工伤和加工厂有了纠纷,“和事佬”黄淑梅左右说不和,请张求水指导后才懂得工伤有赔偿标准,不能靠“评理”,在解决了纠纷后,她也为自己补上了工伤赔偿标准这一课。

  热情加上水平,龙游县的民间“和事佬”们交出了一张骄人的“成绩单”:实行“以奖代补”两年后,他们调处案件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同期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成功率在98%以上,全县的信访量也逐年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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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特别报道 00003 “和事佬”做得好,有奖! 本报记者 毛广绘 汪成明 龙游县报道组 蓝正伟 2008-11-24 48256F32002924A64825750A0034CDF0[A1-汪成明≈A2-毛广绘≈A5-蓝正伟≈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