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汽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你单位2005年取得收入价税合计3819000元未申报纳税,少缴增值税146884.62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2006年取得劳务费收入20000元未申报纳税,少缴企业所得税252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88281.97元罚款。
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 告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金国税稽罚告[2008]第20号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08年11月20日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墩基地复建改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投资[2005]67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地上54669.7m2,地下30211m2。满堂地下室,大部分为二层、局部三层,总投资约为2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三墩镇,计划于201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招标人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委托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标人审查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决定入围单位。资格预审结果将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墩基地复建改建工程主体
1.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2.资格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自2003年1月1日起有大型高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及二层地下室施工业绩;(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必须是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以项目经理身份自2003年1月1日起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50000m2以上的高层建筑,并具有大型深基坑(地下室面积超过20000m2,基坑深度8m以上)工程的施工管理经历;(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必须是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高层建筑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大型深基坑(地下室面积超过20000m2,基坑深度8m以上)工程的施工管理经历;(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潮王路22号华东院内北楼4楼416会议室。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1月28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每本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302室1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潮王路22号
联系人:童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630295、56738008、
56738441、13606505336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