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3  4  
PDF 版
· 进藏新兵昨启程
· 宁波网民曝光
“小偷照片”引争议
· 进藏新兵昨启程
· 老板请政府监督补薪
· 刘才生同志逝世
· 轻微物损交通事故
当事人可自行协议处理
· 农村医疗更需要大学生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1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宁波网民曝光
“小偷照片”引争议

有人质疑:有时间拍照,为何不及时制止
律师提醒:曝光照片要小心侵权

  本报宁波11月19日电(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边城雨) 最近,宁波一网民“老馋猫”将他拍摄的几十张“小偷照片”发到了宁波几个知名网络论坛上,并表示,他手上还有近百张类似的照片,将分4批发到网上予以曝光,提醒老百姓在公共场所注意防盗。此事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首批被发上网的一共有数十张“小偷照片”,还有一些视频。照片上记录着一些小偷的作案过程:他们有的正将手伸进别人的包里,有的正在掩护同伙。其中一段视频还记录这样一件事:一个贵州籍打工者因企业效益不好提前回家,在宁波火车南站,他大半年打工积下的钱被全部偷走了,正坐在地上痛哭。除了照片和视频,“老馋猫”还配发了文字说明,其中清楚地标明了这些小偷一般喜欢在哪里作案,作案的手法是怎样的,应该如何防范等等。图文并茂,冲击力很大。

  谈起拍这些照片的经历,“老馋猫”坦言,他非常痛恨小偷。他说,他自己有过被偷的经历,也多次看到很多市民被偷的场景。“其实丢失财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之后笼罩在心头的阴影。小偷盗走的财物可以计算,但是给受害者带来的心理伤害无法估量,尤其是入室盗窃。”

  “上网发帖,就是为了曝光这些丑恶的嘴脸。”“老馋猫”说,这些照片都是他近两年在宁波各公共场所偷拍的。有的以前也曾在网上曝光过,这次之所以集中发上网,主要是因为快到年底了,小偷很多,窃案频频发生,他想用这种方法给老百姓提个醒,让大家都能过一个“天下无贼”的快乐年。

  其实,这并非“老馋猫”第一次上网“揭黑”。此前,他曾几次上网曝光各种各样的街头骗局、街头流浪儿童的凄惨生活、注水猪肉产销过程等照片。他也因此获得了网络“揭黑侠”的美誉。

  帖子上网后,引来了网民的关注,浏览、跟帖者数以千计,大家纷纷叫好。有的人称他为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可有些人也提出了质疑:“老馋猫”能拍出构图如此完整、图像如此清晰的照片,肯定事先做了充足的准备。既然有时间拍照,为什么不在小偷行窃时及时出手制止。“哪怕是大喊一声,吓跑小偷也好。”对此,“老馋猫”表示,不制止小偷主要还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拍摄、曝光照片能提醒更多老百姓加强防范,比抓住一两个小偷更有效。”

  “曝光‘小偷照片’,有侵权嫌疑。”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宋强律师称,“老馋猫”精神可嘉,但行为不应提倡。首先,自然人无权认定谁是小偷,这些照片只能是一种证据,究竟照片里的人是不是小偷,最终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定。其次,公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即使这些人真的是小偷,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也同样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使用。警方也提醒,市民发现小偷应相互提醒,保护财物,并及时与警方联系。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宁波网民曝光
“小偷照片”引争议
2008-11-20 48256F32002924A648257506002F7ACB[A2-周松华≈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