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卷烟产品包装标识将进行全面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卷烟产品包装标识调整范围为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的条、盒包装和标识;
(二)卷烟包装标识调整的内容为在卷烟的条、盒包装上添加健康警语。警语内容分二组:
第一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QUIT SMOKING REDUCES HEALTH RISK
第二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QUIT SMOKING EARLY IS GOOD FOR YOUR HEALTH
(三)添加的健康警语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语,背面使用对应英文警语。其中盒包装健康警语位于其所在面下部,条包装健康警语位于其所在面右侧。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小于其所在面的30%。同一品牌规格的卷烟,其条、盒每年轮流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健康警语标识。
(四)本次调整仅涉及卷烟包装标识,调整前后卷烟产品的内在品质保持稳定不变。
自2008年10月1日起,卷烟产品将陆续使用新包装标识并投放市场,至2009年1月1日零时起生产的所有卷烟产品,全部启用新包装标识。届时,在一段时期内,市场上将出现新老包装卷烟产品并存的情况,敬请消费者注意和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96177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关于卷烟产品包装标识调整的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11月
通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