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布鲁塞尔11月12日电 欧盟委员会12日出台立法建议,将对标准普尔等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严格监管。此举既是欧盟反思金融危机拟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之一,同时也是为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作出表率。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今后在欧盟境内开展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向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统一登记注册,以获得经营许可,并由各成员国证券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从而结束了信用评级机构长期游离于欧盟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局面。
立法建议还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为了保障评级质量,立法建议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在自己都没有掌握足够信息的情况下不得对某项金融产品进行评级,在评级时必须公布评级方法和模型以及关键性的假设,并建立一套评级质量内部审议机制。
此外,信用评级机构还需每年发布报告,介绍内部运作情况,以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