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 刘诗平 姜锐) 近日,银监会宣布截至10月末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已达25.8亿元,比年初增长10倍以上。银监会计划在年内完成涉及31个省区市的第二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三年内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存贷余额倍增
银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11.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44.2%,累计向18858户农户贷款14.9亿元,农村小企业贷款余额13.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51.2%,累计向1554户小企业投放17.4亿元。
数据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但在支农服务方面发挥了作用,而且实现了自身的良性运转。截至上月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5.8亿元,比年初增加23.3亿元,增长10.4倍,各项存款余额37.1亿元,比年初增加32.2亿元,增长7.6倍;实收资本22亿元。
目前全国已有7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62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还有35家机构正在筹建。
用三年实现
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目前我国已培育了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蓬勃发展,但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还有超过2000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银监会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全覆盖。
“三年计划”要求,在合理评估未来金融需求,统筹考虑现有监管资源配置、政府扶持政策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三年努力,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一起,基本实现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的全覆盖,不断提升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