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年志愿者黄庆武而言,今年6月的一场车祸也许只是噩梦的开始。
34岁的黄庆武就职于宜昌葛洲坝电力公司。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一直心系灾区儿童的他决定为震区做点什么。6月上旬,黄庆武得知几名志愿者朋友要将一批教科书送往灾区,便自告奋勇地承担了取书和送书至车站的任务。谁知,当天送书时,他骑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横冲而来……
车祸发生后,肇事车辆迅速逃逸,黄庆武右腿胫腓骨骨折,接骨手术花费2万元。经过一个月治疗,黄庆武保住了右腿。
黄庆武是团中央首批注册的青年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已有七八年。公益事业曾是黄庆武“实现人生快乐的一种方式”。然而现在,他流泪了。黄庆武长期病休在家,每月只能领取基本生活费,甚至面临被单位淘汰的风险……他承受了旁人无法想象的多重压力。
团湖北省委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吕长兵介绍,从组织途径看,目前国内的志愿服务行为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主导下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如奥运志愿者;一类是民间公益组织自发的公益活动,如各地的志愿者协会;还有一类是个人志愿行为。
在官方志愿活动中,政府对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有关服务提供者承担基本的法律保障责任;民间志愿活动则更强化组织者的责任,组织者可以通过投保,合理避免风险,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志愿者自发的公益行为,未上报相关部门或未经组织的,目前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黄庆武是在自发志愿活动中发生的意外,鉴于他是注册志愿者,我们可以给予道义上的援助,但很难解决实际困难。”吕长兵表示,事故发生后,团中央和团湖北省委专门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团宜昌市委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将黄庆武纳入“见义勇为”救助范畴,并与其单位联系协调。然而,湖北省目前有百余个志愿者组织,注册志愿者超过150万人,对其个人志愿行为的救助,尚无先例。
湖北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研究表明,志愿者权益的保护,涉及法律、劳动、保险、医疗等方方面面,仅靠道义上的救助,毕竟是杯水车薪。如何避免“黄庆武们”的悲剧,让志愿者安心服务,成为当代社会志愿服务深入发展的难点。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