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提高公务员房补,相关建议正在研究中。日前,省建设厅在对省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已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将公务员的房补与工资挂钩,按月工资总额的18%发放。按照这一标准,公务员房补可上调一倍以上。
自2000年1月起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广东公务员分配标准一直未变。今年的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唐永汉在《关于完善公务员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中提出,近几年房价上涨过快,而公务员的住房补贴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偏低,很多难以承受现在的房价。对此,唐永汉提议,集中建设经济适用型公务员住宅,并扩大住房补贴基数。
据悉,目前广东除个别城市的住房补贴实行按工资一定比例发放外,大部分城市的住房补贴实行定额标准,尚未与工资基数挂钩。记者了解到,自2000年1月全省实施货币分房后,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房补标准一直都没调整过,一位正处级干部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房补只有467元,而级别最低的办事员,每月仅有233元。
省建设厅在对该提案的答复中表示,去年该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对调整和完善全省住房政策涉及财政支出的资金进行了测算,并形成《关于调整和完善我省住房政策的请示》上报省政府,提出了提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以及住房货币补贴按本人月工资总额18%的比例随工资一并发放的意见。
据了解,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例的方案已于去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已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2%执行。而对于住房货币补贴调整的政策,省政府目前还在研究。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