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6日讯 (记者 刘刚 通讯员 斯欣宇 刘佳) 今天下午,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与上海检验检疫局在杭州签署合作备忘录,正式开通我省与上海间的检验检疫“直通车”,浙江局辖区与宁波局辖区也将开通检验检疫“直通车”。
根据备忘录,今后,浙江局对辖区内申请直通放行的进出口企业审核批准后,将把直通放行企业名单通报上海局。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上海局、宁波局不再进行检验检疫,货物直运浙江局辖区,由浙江局实施检验检疫;对出口货物,浙江局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上海局、宁波局原则上将直通放行。
据统计,目前我省六成左右的进出口货物经由上海口岸进出。“直通车”开通后,这些货物的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全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1.5亿元。
浙江检验检疫局与上海检验检疫局还签订了《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
副省长钟山,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