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后,该市将出台相关法规细则,约束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用人单位单方面保存合同问题,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9月18日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和终止方面的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发给劳动者,让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劳动者离开该单位后,单位需要保留其劳动合同两年。
有关人士表示,欢迎市民拨打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热线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举报。对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劳动部门将向社会曝光,并在企业诚信网上体现其不良记录。
(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