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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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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农民工遇急难重病可申请救助
  本报讯(记者 阮蓓茜 通讯员 胡大淼) 在杭州打工的农民工若是遭遇意外或患重大疾病,从11月3日起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了,最多能得到1万元。《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为那些在杭州务工不幸遭遇特殊困难而陷入困境的农民工,系上了一条“保险带”。

  《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在杭州市区务工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农民工,都可纳入救助范围。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已享受“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和各项优惠援助政策,不列入该《办法》救助范围。

  救助分两类,有“急难险”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当农民工在杭务工期间遭遇水灾、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溺水、触电、中毒等意外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时,能得到2000元至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身患重病,当年度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2万元(扣除有关单位或其他机构已给予的医疗补助)的,给予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

  《办法》还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救助,但是在同一年里连续遭遇2次及以上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或者一年里,身患重病又遭遇突发性急就险情的农民工,可考虑增加救助次数。

  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可拨打电话87161337咨询相关情况,带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区(村)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申请,若审核顺利,约15天就能获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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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农民工遇急难重病可申请救助 2008-11-5 48256F32002924A6482574F600383E75[A1-阮蓓茜≈B1-蒋一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