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小燕)河南籍民工靳某夫妇在收工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丈夫当场被压死,靳某也受了重伤,原责任认定靳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过法律援助人员历时18个月的努力,最终为靳某讨回了公道。
和靳某一样,在台州市椒江区,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会及时得到法律救助。
2001年3月,椒江区残联联合区司法局成立了椒江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后,残疾人法律援助队伍不断扩大,现已组成了有多个部门领导参加的残疾人法律援助队伍。在此基础上,各街道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分站,组建了社区、村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点,组建了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的志愿者队伍。椒江区残联构建的残疾人维权平台,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海门街道三级肢残人李某工伤事故致“七级伤残”一案,用工方以假名字申报,并改变了李某的住址,而当事人根本不知道以法律手段去维护。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了此案后,派杨明富对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区法院以调解结案,由用工方赔偿李某伤残补偿金等费用2万元。
据悉,椒江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至今已接受残疾人义务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提供志愿者法律服务7100多小时,为残疾人免费代书311多件,为残疾人代理民事、刑事、经济案件128件,协助办理公证100多件,减免律师费用50万多元,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208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