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31日讯 (通讯员 汪建强 记者 肖国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透露,截至今天上午,除已经使用的外,涉嫌引起福建12名输液儿童不良反应的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产注射液全部得到控制。根据温州市药品检验所对留样品种的检验结果,该注射液除无菌检验外其余项目均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规定(无菌检验需14天)。
10月28日,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2名正在输液的儿童先后出现寒战、高热等不良反应,所用药品涉及标示为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08091522批号5%葡萄糖注射液(250ml,2.5g)。事件发生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紧急暂停该批号葡萄糖注射剂的销售、使用,并立即派出专家组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全面调查,抽取药品留样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对此次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截至30日晚12时,专家组在企业现场检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经核实,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注射液主要销往福建、江苏无锡、河南许昌等地,我省金华市也有少量销售。截至今天,该企业销售的11960瓶该批号注射液,已使用284瓶,未使用的已经全部得到控制。除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使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外,未收到其他省市使用该公司产该批号葡萄糖注射液相关不良反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