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24日讯 (记者 嵇哲) 省长吕祖善今天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听取《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修编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研究讨论了《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城市群为主体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集约发展和开放发展。要与全省区域发展总战略相协调,以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3个城市群,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4个核心都市,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7个省域中心城市,60个县(市)域中心城市,200个重点镇为节点,以各类交通网络、信息网络和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构建覆盖全省的城乡网络体系。要统筹把握生态和资源两大支撑,综合推进流域、海岸带和海岛的生态保护,合理配置土地、人口和水资源,切实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规划》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将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按照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放到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工业及船舶污染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生态修复及建设,加快河网综合治理,推进节水减排,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完善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恢复我省太湖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副省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