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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品资源税税额调整
问:听说国家最近调整了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不知具体有何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调整硅藻土、玉石等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硅藻土、玉石每吨20元,磷矿石每吨15元,膨润土、沸石、珍珠岩每吨10元。此次税额调整旨在进一步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促进上述资源类产品的节约开采和利用。
税务登记注销
问:我们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最近有一些客户咨询有关注销税务登记事宜,请问主要情形及其办理手续怎样?
答: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需要按时办理。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注销之日起十五天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