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共建“信用长三角”、构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又迈出实质性新步伐:在目前沪苏浙区域内已有200多万家企业实现16项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沪苏浙三地的信用服务机构也将实现跨区域的备案互认。日前,西湖国际博览会正式项目——“信用长三角”第二届高层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沪苏浙两省一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国务院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领导,欧美及韩国知名专家学者、国内知名经济学家,两省一市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和市县有关负责人,企业、银行、保险、信用服务等单位代表,其他省市信用主管部门负责人共300余人济济一堂,共同关注打造“信用长三角”。
此届研讨会主题是“区域信用——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上,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分别就各自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发表主题演讲,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今后,信用服务机构在江浙沪三地任何一地备案的,其他两地均予以承认,并允许其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机制的确立,对于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共融的大信用经济格局,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信用长三角”建设肩负着更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沪苏浙三地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总体要求,共同编制《长三角区域信用建设规划》,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信用合作,打造区域信用品牌。
本报记者 施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