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虞市报道组 余彩龙 王佳 通讯员 宋彦佩) 患者与医生本是合作双方,但因为手术的风险,双方常常产生纠纷。近日,上虞市开展首例手术公证,医生与病人家属在手术前对洽谈内容及病情治疗档案作证据保全,避免了医患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今年9月初,50多岁的患者杜某因胆总管下段梗阻性病变,转院到上虞市人民医院治疗,考虑到手术的风险性,陈医生劝其再度转院或采取保守治疗,但病人家属面对再度转院的手术费用等问题,坚持要在该院进行手术治疗。为此,院方与患者家属首度采取手术公证。
据上虞市公证处人员介绍,这份手术公证分为书面记录和光盘两部分,书面记录中收录了病人入院后的各项检查治疗档案,医患双方的笔录,还有病人近亲家属和医院领导的签名;而在光盘里录制的则是医生和患者家属对病情沟通及手术治疗方案的洽谈内容。
9月13日,杜某在上虞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梗阻物”切除手术,目前,经过20多天的调养、观察,病人病情稳定,恢复良好。主刀的陈医生说,进行手术公证,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在目前医患纠纷较多的情况下,手术公证充分满足了患者的知情权。医生在对病人尽到解除病痛或延长生命的职责时,不能说不会出现意外,但病人有时因为对医疗知识的欠缺,或者抱着某种偏见,常对医生持怀疑态度,一旦出现手术不成功,就会引发矛盾。
据上虞市公证处负责人介绍,手术公证虽然在不少大城市已有推广,但对其协议书进行公证,存在有违人性化原则的争议,所以这次公证主要是对病患者的手术洽谈内容及有关资料作证据保全,如果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双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