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丽水10月7日电 (通讯员 肖陈 记者 黄宏) 笔者今天从丽水市检察院获悉,曾担任新昌县委副书记的程晓帆日前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该院决定逮捕。
据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介绍,今年44岁的程晓帆是浙江嘉兴人,曾任新昌县农林局经济特产站站长、农业局副局长、局长等职,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新昌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绍兴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2007年8月程晓帆下海经商,创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今年9月,省检察院在侦查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受贿案过程中发现程晓帆的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后,于9月10日交由丽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11日,因涉嫌受贿犯罪,程晓帆被正式刑拘。经初步查明,程晓帆在担任新昌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