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意产业园的董事长邱代伦曾经是一名上海滩上的著名律师,他在2007年创意产业园开园始,就规定入园企业必须签订一份《承诺函》。
《承诺函》大意为:“我司承诺不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我司被法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认定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立即无条件搬出佛山创意产业园。”
这是对园内企业的要求,如果园内企业遭受不法侵害,园区有援助办法。创意产业协会出资100万元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基金规定,如果园内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基金将承担一半的常年律师费。遭遇知识产权官司,则由园区提供具体法律服务。
入驻创意产业园的法国摩托车技术大师米歇尔就坦承,他入驻佛山而非其他地方的原因,就在于这里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承诺。
《知识产权保护佛山宣言》提出,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新,创新的结果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产业。佛山创意产业园要成为国际著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净土。
“知识产权保护是核心问题,创新一定要保护。”邱代伦说,作为一名曾经的律师,他知道如何保护企业。
“对于创意者而言,北京、上海等地的文化氛围是佛山不可比拟的。要聚集人才,佛山这个园区必须花更多的心思。”邱代伦说,知识保护正是佛山创意产业园的优势所在。
到目前为止,创意产业园已经为园内企业打了两场知识产权官司,均大告成功。“我们要狠狠地打上几场,让侵权企业一听到佛山创意产业园就感到胆寒。”而正是这一招牌,成为创意产业园吸引外国设计公司和设计师的金字招牌。
邱代伦认为,“我们是企业行为,不存在资金或者哪个方面的暗箱操作。不能一下子改变全国的环境,可以搞一个试验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