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9月28日消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28日在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发布关于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内容包括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此外,10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