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1版:专版
3  4  
PDF 版
·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公告
· 马爱飞
· 刘继萍
· 杨 松
· 钱 珊
· 章 宇
· 农美扎巴
· 蒋一波
· 李晨宇
· 徐剑阳
· 董建朋
· 连 娜
· 唐家燕
· 韩 妮
· 何晓芳
· 郭晓敏
· 樊波成
· 陈 力
· 姚肖欢
· 应宇捷
·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
评 选 票
· 王飞达
· 左 力
· 石佳乐
· 成 律
· 刘国建
· 王 争
· 徐书洁
· 杨 耿
· 杨晓丽
· 金 容
· 郑夏巍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8年9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公告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我省大学生的先进典型,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浙江省委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经过学校推荐、层层筛选,已产生30名候选人,现予以公布。有关评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对象

  2008年6月30日前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方式

  通过组织在校大学生投票、接受社会各届投票和组织专家评选等方式进行。按组织在校大学生投票占60%、社会各届投票占10%、专家评选小组投票占30%的比例,确定浙江省“十佳大学生”。

  (一)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网站、《浙江教育信息报》上刊登3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同时刊登选票、设立网上投票站。

  (二)由各高校学工部(学生处)按在校生5%的比例,组织本校大学生投票。

  (三)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评议,进行投票。

  四、投票办法

  (一)参与书面投票的,请将刊登在2008年9月24日浙江日报上的选票剪下,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于10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二)参与网上投票的,请登陆浙江在线网站(www.zjol.com.cn),按要求投票。

  (三)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无论何种形式投票,每张选票(每次投票)评选的候选人不得少于8人、不得多于10人。

  五、评选监督

  如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前与省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联系。联系方式:0571-88008953 88008956,E-mail:sjdxspx@126.com,联系人:丁晓,吕明再。

  六、候选人的详细情况介绍及视频资料,请登陆浙江在线网站(www.zjol.com.cn)查询。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1 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公告 2008-9-24 48256F32002924A6482574CD00480514[B1-俞剑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