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9月19日讯 (记者 毛传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州闭会。
会议审查批准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批准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今天的会议。他在闭会前的讲话中指出,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是监督法赋予的重要监督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要看见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差距。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推动“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探索科学发展之路,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作为重要战略来抓,确保“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改进财政工作,发挥财政税收调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常委会要更加注重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切实履行地方立法职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宏俊、吴国华、刘奇、程渭山、张家盟、冯明和秘书长姚民声出席会议。副省长金德水、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
闭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听取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朱志刚主讲的《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