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代表是“铁饭碗”“终身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甚至有的人认为在走回头路”。曹康泰表示,为了消除误解,此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作了集中规定,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曹康泰说,实际上这些内容都是散见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内容和劳动合同法完全一致。作出如此规定,就可以澄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