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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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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出台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国防科技工业向民企
伸出“橄榄枝”

  本报杭州9月17日讯 (记者 吴妙丽 通讯员 邹武祥) 一向神秘、高不可攀的国防科技工业面向民营企业的大门又敞开了一些。今天,省经贸委就《浙江省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正式出台召开信息发布会,今后,我省将大力推进“民技军用”与“军技民用”,新的商机正向浙江民企扑面而来。

  据悉,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已具有相当规模,形成了兵器、电子、船舶、航天、航空、核工业和民用爆破器材7个行业。自2005年国家出台“非公经济36条”始,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已有80余家民营企业承担了军工产品科研生产配套任务,成为我省国防科技工业重要力量。

  据介绍,今后我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核能和核技术应用产业、民用航天产业、民用航空产业、民用船舶产业、光电信息相关产业、新材料产业、特种改装车辆及民用爆破器材等。目前,我省已制订了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接下来还将采取一系列的产业发展扶持措施。

  令人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非公有制资本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企业可承担武器装备分系统和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以民为主或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改组改制,以及军工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和辅业改制。

  进军这一神秘领域,民营企业如何才能获得“门票”呢?省国防科工办负责人介绍,首先,必须在省国防科工办登记备案,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目前暂不受理;此外,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凡列入国家武器装备目录管理的,还必须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提醒,有此意向的民营企业可以向省国防科工办咨询,或者登录省经贸委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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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5 国防科技工业向民企
伸出“橄榄枝”
2008-9-18 48256F32002924A6482574C7002414D0[A1-吴妙丽≈A5-邹武祥≈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