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9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3  4  
PDF 版
· 云和石塘镇“孝”声朗朗
· 温州长途车装上摄像头
· 月饼应该赋予新的内涵
· 国内首个“行人电子警察”上路
· “90后”大学生来了
· 中秋国庆放假
加班费怎么算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9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秋国庆放假
加班费怎么算

9月14日,10月1日至3日加班可得三倍工资
  本报讯 (记者 袁艳 通讯员 钱蕾) 中秋小长假、国庆长假即将到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用人单位,务必要给坚持加班工作的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

  今年中秋节首次被列为法定假日,按照规定,首个中秋小长假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3天。用人单位在9月14日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9月13日、9月15日公休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补休,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5日,共7天。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这3天中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9日、30日,10月4日、5日为公休日,用人单位在这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如果想对中秋节、国庆节加班费计算等事项进行咨询,可拨打热线电话“12333”。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9 中秋国庆放假
加班费怎么算
2008-9-12 48256F32002924A6482574BF001A4C8E[A1-袁艳≈A5-钱蕾≈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