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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国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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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出让地块位于市区,其中开元三期东至规划路,南至3号绿带,西至北塔路4号绿带,北至规划路,出让土地面积3447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出让期限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16%;容积率不大于2.0(地块内的容积率不包括地下停车库及建筑底层架空层面积);绿地率为30%;用地范围内水域2900平方米可以填土建设,保留805平方米水域。开元四期东至规划路公共景观绿带,南至北塔路公共绿带,西至中华北路公共绿带,北至环山路道路红线,出让土地面积89391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住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出让期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1且不少于1.0;其中商业面积少于10000且大于6000平方米;住宅面积不大于82088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会所由受让人完成项目开发后,移交业主委员会所有,会所不包括物业用房面积);绿地率为30%。人防工程建设要求为开元三期五级,开元四期六级。上述两幅土地的规划指标均不得突破且不得相互调剂。

  受让人须在受让用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在开元三期出让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在一层提供4套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建设一所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6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187平方米;代建出让用地以外4号绿带及12米规划路。

  2.在开元四期出让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一所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42平方米;代建绿化、景观用地,及12米规划道路。

  有关建设要求以及应由受让人无偿移交工程的位置范围、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08)59号、60号、78号文件要求。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保证金

  该两地块合并后以公开拍卖方式一次性出让,起始价为60000万元(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并设置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10000万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支付成交价50%的款额,余款在成交后90日内付清。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规定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受让人在开发建设前自行负责取得相关建设必须的资质条件。受让人受让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其资质须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08年9月18日至2008年10月7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510室(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厦5楼)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7日的工作时间(截至2008年10月7日下午4时)。报名时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房地产企业报名的,须提供资质证书;自然人报名的,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存入指定账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3.咨询电话:(0576)86107313

  86223846

  86040880

  网 址:http://www.wlztb.com.cn.

  http://www.wlgt.gov.cn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8〕第4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厦)公开拍卖出让市区开元三期、开元四期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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