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经济转型要加快专业市场创新
· “2008浙江发展论坛”
在杭州举行
· 河南巩义来浙招商
· 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公告
· 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
座谈会实行网络直播
· 省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结束
· 以制度创新促进城乡融合
· “军令状”立出
中国第一座农民城
· 跨越“鸿沟”
· 友好往来
· 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也能享受医疗救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9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也能享受医疗救助

义乌此做法已惠及541户困难家庭
  本报讯 (记者 徐晓恩 徐贤飞 义乌市报道组 陈溪光) 江东街道下湾村农民吴寨富夫妻俩靠打工生活,自10岁儿子患上白血病后,一家陷入贫困。所幸,义乌市民政部门及时发现了他这个“不在低保名单上”的困难户,对他家进行医疗救助。日前,吴寨富拿到了2.4万元救助金。截至目前,义乌全市已有541户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家庭接受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284.95万元。

  在解决了低保户等人员的救助问题后,义乌市民政部门发现,一些在低保线边缘徘徊的群众,容易因病致贫。因为按年收入算起来,他们不算低保户,享受不到政府补助。为此,去年初,义乌市专门开展了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的调查,发现全市处于“户年人均收入2500元至3500元之间”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约有2000多户,不少是因病致贫。

  “按照省委做好全面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的总要求,义乌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把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到医疗救助体系中,实现救助水平的基本平衡。”义乌市有关领导如是说。为此,该市专门出台了《义乌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实施办法》,首次把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体系,按照家庭收入低于低保120%的标准,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

  该《办法》规定,低保边缘群众在扣除各类补助、报销和经济赔偿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自负金额在1001元至20000元之间的,按35%比例救助;20001元至50000元的,按40%比例救助;超过50000元的,按45%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只要主动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就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救助。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也能享受医疗救助
2008-9-10 48256F32002924A6482574BE00486CB0[A2-徐晓恩≈A2-徐贤飞≈B1-吴雅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