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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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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社保一盘棋”如何破题
· 1 社保领域“划疆而治”
谁来兜底成为关键问题
· “社保异地转续办法”应删繁就简
· 2 借鉴欧盟经验
无须转续只需改变支付方式
· 3 实施细节还需完善
社保统筹方案探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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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 借鉴欧盟经验
无须转续只需改变支付方式

  高层对跨区域社保的紧迫性其实有足够的认识。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必须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保关系转续办法。

  “‘十七大’很多具体的东西就是管5年的。5年内,能提早一天做到应该提早一天做到。国家发改委党组在‘十七大’之后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这个课题的背景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际上就是要切实兑现对老百姓的承诺。”

  接到任务后,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杨宜勇与他的课题组调研了与社保有关的所有部委以及北京、宁波、珠海等城市,“经常悄悄地去,悄悄地回来”。

  调研归来,课题组认为,在养老金问题上,中国现有的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积累的养老金缴纳模式其实基本可以不必变,需要变的只是支付方式而已。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课题组受到了欧盟模式的启发。上世纪90年代,杨宜勇多次到比利时、荷兰、德国深入考察过欧洲各国社保制度。

  欧盟目前的社保转续办法是“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全国结算”。劳动者可以先后在不同的国家就业,不论在哪个国家工作并缴纳社保费,都可以在当地进行权益记录。将来在任何一个国家退休,都可以通过相关凭证就地享受养老保障。

  “欧盟国与国之间都能达成协议,咱们省与省之间为什么不能呢?”

  具体到中国,杨宜勇认为,不管采取什么改革方案,目前全国2000来个统筹单位都过于零碎,首先应该将统筹层次尽快统一提高到省级。全省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调度使用,实行统收统支,由省级直接管理。劳动力省内流动时,无需转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新办法怎么解决劳动力跨省流动后的社保问题?杨宜勇打了个比方:假如你在上海工作5年,北京工作5年,西安工作5年,交的钱放在3个城市的社保中心,退休后每月各地按三分之一打给你个人银行账户里就行了。

  “转续既麻烦,也没必要。我们就是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千万不要再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所以真正的以人为本就体现在这里。”  

  至于医疗保险转续,课题组的新思路是,将现行的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做法,改为计算累积缴费年限。

  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续应执行城镇职工的办法。如果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当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应享受当地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如果最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没有达到当地规定年限,又主动返回农村的,其个人账户结余金额可以一次性结清并付给其本人。如果在城镇就业期间发生阶段性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办法处理。

  医疗保险的跨省转续同样牵涉到各省的利益平衡问题。为此,课题组建议,中央财政应该拿出钱来建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根据以往经验,这个基金数额保持在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投入总额的2%左右为宜。”

  该基金的作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用于补助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转移到发达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补贴,补贴给发达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二是对异地就医的票据审核进行补贴。

  例如,四川的基本医疗保险受益人到北京去看病,病历和票据可以由四川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北京相关机构审核,四川应支付给北京相当于保险票据的0.5%~1%的审核费用,这部分可以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支出。

  此外,针对中国目前社会保险方面保守性、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课题组建议,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从法律高度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及转续办法;针对各地存在社保信息壁垒,课题组建议,应加快研制和设置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乃至全国范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做到流动人员随到、随交、随记账、随办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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