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9月4日电 (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林道清) 今天,在甬举行的全国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宁波首发仪式上,驻甬部队的60名官兵喜滋滋地领到了身份证。
我国从1985年起建立居民身份证制度,但考虑到部队工作的特殊需要,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并未将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列入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范围。军队和武警官兵只持有中央军委和武警总部颁发的军官证或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由于没有身份证,给军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此,全国开始试点发放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宁波是全国三个发放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 据介绍,我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为部队人员集中发放居民身份证,驻浙部队官兵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历史将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