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已经不是一个黑色幽默,上个好一点的幼儿园一年花费上万元也已经不是新闻。教育部显然早已关注到了这一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日前表示,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这一表态,值得人们期待。
幼儿园收费高的根源在哪里?正如续梅所说,在于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既然不属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就不能像义务教育一样免除学杂费。但这不代表,幼儿教育就应该是随行就市的商品。事实上,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幼儿教育的“教育”属性已经注定了其不是一般的商品,而应该是体现政府义务的公共产品。教育部此次意图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正是还原幼儿教育“教育”本质的第一步。
在任何一个社会,教育都不能是纯粹的商品。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虽然私人办教育亦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门,但教育也从来都不是市场的事情。政府在鼓励私人办教育的基础上,仍然要履行向国民提供教育产品的责任,中小学如此,大学如此,学前教育亦如此。多数国家的实践证明,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的合理教育模式是:教育产品可以由私人经营,但政府必须提供同等的教育服务,由民间教育和公办教育形成良好的竞争关系。在这样一种教育模式下,你可以多花钱去上私立学校,也可以少花钱上公办学校,选择权完全在个人。
我们的学前教育却并未完全遵循这一良性竞争的教育模式。虽然公办幼儿园数量不少且教学质量较高,但在择校费等高额收费的推动下,公办幼儿园不仅未能体现“廉价教育”的特质,反而还成了学前教育收费越来越高的发动机。至于五花八门的民办幼儿园,在松懈的管理和“物以稀为贵”的现实优势下,收费标准也纷纷向公办幼儿园看齐。在这样的一种合力之下,学前教育贵过高等教育就不足为奇了。
针对当前的问题,教育部门不妨严格限制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取消赞助费等五花八门的收费,还原其公益属性。至于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仍属稀缺品的背景下,也不妨参考民生商品限价的举措严格限制其收费标准。待学前教育形成了“公办”与“民办”良性竞争的态势,才能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教育部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改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