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杭州江干区国税局制定了《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办法,并开发了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该局根据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情况,依托现有的CTAIS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将小规模纳税人分为A、B、C三类,实行目标监控。并根据同行业同类地段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户纳税情况、发票开具情况以及行业纳税评估采用的参数指标合理设置,原则上警戒线逐户设定。同时依托系统统计分析,剔除上述已经认定的A类、C类纳税人及B类纳税人中其申报的应纳税款高于或等于申报警戒值的纳税人后,筛选出异常申报的纳税人清单,实行纳税评估和跟踪监督。
(祁咏梅 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