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一名56岁的农妇,生平第一次跨进杭州一家大型超市买肉。因为不清楚付钱地点,被保安当成小偷拦了下来。接着,警觉的保安又是搜查,又是威胁,直到老人浑身发抖地在字据上摁了手印,交了100元“罚金”后,才“重获自由”。
今天,老人的女儿黄雪锋在记者陪同下,来到杭州市上城区望江派出所报案,向超市讨要说法。
“我母亲被气得病倒在床,昨天她血压升到200了,这种事情实在没办法让人接受。”黄雪锋哭着对民警陈全江说。
老人名叫宋根美,因为女儿黄雪锋小产,特地从老家赶到杭州照顾女儿。8月24日,老人由外孙女领路,走到好又多超市近江店二楼,想买些肉给女儿补身子。
黄雪锋说,母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只认得自己的名字,大城市里的超市更是第一次来。”
挑好肉,老人问柜台的一位服务员到哪里付钱,服务员随手一指:“门口。”老人以为是一楼的大门口,领着外孙女走了出去。
结果感应门“嘟嘟”响了,一名瘦瘦的保安拦住宋大妈,并把她和外孙女带到了保安室。
黄雪锋说,母亲吓得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只看着保安把她随身带的雨伞和包一件件打开搜查,然后很凶地对她说:“你是盗窃,要拘留的。”
宋大妈一听这话慌了。保安不容她分辩,厉声问:“你要拘留还是罚款,自己选。”黄雪锋说:“我妈当时气得话也说不出,为了能赶快回来,就屈辱地接受罚款100元。结果保安还不肯放,要她立下字据。”
宋大妈说:“我不认识字啊。”保安说让7岁的的外孙女签。实在没办法,老人只好在字据上摁手印。外孙女郦玥告诉记者:“外婆是浑身发抖地走出超市的。”
经过望江派出所出面联系,下午4时,好又多超市近江店保安组长李仁钦来到派出所。民警陈全江向他询问事情经过。他模糊地说:“感觉老人应该是走错门。”既然是走错门,不是故意盗窃,为什么还要罚款,并摁手印呢?
李仁钦说,他并不是当天值班的保安,对事发情况并不知情。同时,他也不是超市负责人,他的话并不代表超市。
记者了解到,8月25日,超市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来到黄雪锋家,把100元“罚款”退还给老人,然而面对讨要说法的黄家人,超市选择了沉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近些年,由于超市开架售货,失窃情况时有发生。许多超市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保安一旦发现小偷并擒获,将得到超市的奖励。这也使得部分保安对擒“贼”特别卖力。
望江派出所副所长张建文表示,根据法律,超市无权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罚款等必须由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的行为。其实,超市原本有更为妥当的做法,即先向老人询问情况,如果理由充分、合理,可以判断并非故意拿走货物,就不会产生后来发生的过激行为。
黄雪锋说,她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超市能够向母亲赔礼道歉。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本报杭州8月27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