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青川见闻录(下)
· 改善城乡贫困人群就医环境
· 省政府召开沿海防护林
体系建设现场会
· 小企业能透支贷款了
· 田野上的“大合唱”
· “湖州经验”的启示
· “新纪录”是怎样形成的
· “全国浙商参与灾后重建青川行”启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8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湖州经验”的启示
本报评论员
  改革发轫于农村。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再一次把目光聚焦于充满希望的田野,具有特殊的意义。

  湖州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不断探索并初步形成了以“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改革推动、统筹城乡”为主要做法的推进机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读了这组来自田野的调查报告,深受启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而湖州市的实践告诉我们,农村同样大有潜力。他们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要求,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创造性地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共建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这是“湖州经验”的最大亮点和最新成果,人才、科技、项目等加速向农村流动,弥补了农村最缺乏、最需要的方面。但湖州市并未就此止步,他们抓住契机,鼓励企业、部门、部队等发挥特长,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形成了社会力量合力共建的新局面。

  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冲破框框的过程,湖州市始终以创新为动力,勇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与不少地方相比,湖州农村发展较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亟待率先破题。湖州市解放思想,在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技推广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积极探索,并把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态固定下来,推广到全市,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湖州市注重激发农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生。农民成为受益主体,是激励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热情、提高农民新农村建设能力的最有效手段。湖州市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使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农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为农民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湖州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始终满怀对“三农”的真情,始终保持创新的激情,就一定能够描绘一幅更美更好的新农村画卷。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湖州经验”的启示 2008-8-15 48256F32002924A6482574A5005300B8[B1-王国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