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慧 实习生 张琼) 近日,由国家版权局推动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2008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浙江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价格为10.3元/天/终端(包房),紧跟在上海、北京之后。
笔者了解到,钱柜、银乐迪等多家KTV目前均没有涨价,也没有取消原来的会员优惠制度。
喜欢卡拉OK的厉小姐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10.3元/天/终端标准对她本人来说还能接受,但是如果涨幅再升高,就会减少去歌厅唱歌的次数。“我们唱歌交包房费就可以了,那著作权使用费应该由商家来解决。”她认为,如果商家将版权费直接转嫁给消费者,让人难以接受。
笔者从省文化厅市场处了解到,省文化厅初步定于从今年10月开始在杭城KTV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所有安装了“系统”的KTV店家将按照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