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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张裕:保护原创解百纳品牌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谢国斌
  张裕:

  保护原创解百纳品牌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谢国斌

  2008年5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裁定维持“解百纳”商标注册。然而,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归属问题并未因商评委的裁定而告一段落,一些企业不服此裁决,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日前,张裕公司终于打破沉默,公开陈述事情始末并表明态度。

  法律专家:“解百纳”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目前,解百纳知识产权案已进入诉讼阶段。张裕称,“诉讼期内张裕公司拥有法律赋予‘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全部权利”;而有些葡萄酒企业则公开表示,在法院最终判决之前,“解百纳”能否作为商标由一家企业所有尚未明确,其他企业目前的使用都是在合理使用范畴。

  双方在诉讼期间的商标专用权问题上各执一词,那么真相到底如何?

  “商评委这次同时做出的《决定》和《裁定》已经非常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义彪表示,“就决定而言,商评委撤销了商标局2002年的撤销决定,该决定已经生效且完全肯定了张裕公司从2002年注册时就对‘解百纳’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就裁定而言,商评委驳回了中粮等公司提出的撤销申请,虽然中粮等公司已就此提起行政诉讼,但并不影响‘解百纳’商标注册的有效性,解百纳商标无疑应受到商标法的切实保护,张裕公司随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向工商部门举报,请求进行行政查处,并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侵权产品,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表示,“张裕保留法律所赋予的包括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在内的一切权利,希望同行企业尊重法律,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使用77年的祖宗资产,如何被指垄断?

  然而,张裕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同时,也被长城等企业扣上“垄断”的大帽——“在葡萄酒行业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的前提下,张裕公司仍将其申请商标注册,是试图垄断市场的行为。”

  专家指出,是否构成垄断,其实质在于“解百纳”是否属于葡萄品种或品系这类行业公共资源,并将之据为己有。

  首先,“解百纳”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并不代表干红、干白等某一类葡萄酒产品类别,因此不会构成行业垄断。

  其次,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直到上世纪末以后,才有少数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2002年4月14日张裕成功注册“解百纳”商标后引发了行政复议,从那时候开始,越来越多的企业因“解百纳”的高品牌价值而跟进生产,造成了今天市场上有30多种良莠不齐的“解百纳”局面。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即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也就是说,其他企业在上世纪末以后来使用“解百纳”字样的产品均属于侵犯张裕“解百纳”的合法权利,并非张裕公司在市场蓬勃发展起来之后再将解百纳据为己有,因此,更谈不上垄断。

  品种、品系名称命名必须经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方可正式确定,不是个别学者的学术文章和学术观点所能决定的。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证明,我国葡萄品种近千余种,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包括国家葡萄酒标准(GB15037-2006)和《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根本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因此,认为“解百纳”是品种之说根本不成立。

  “从历史来看,‘解百纳’由张裕在1931年独创,1937年注册为商标,并作为商标独家使用了60多年。这一点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都有证明,是勿庸置疑的。”周洪江指出,“直到上世纪末,其他企业才开始使用解百纳,企图将其‘通用名称化’,瓜分张裕几代人的心血成果。‘解百纳’本就是祖宗留下来的原创品牌资产,何来据为己有,何来垄断之说?”

  其他企业认为张裕公司垄断的另一个证据是其曾将雷司令等葡萄品种作为自有商标申请注册。

  “张裕曾申请注册雷司令是有历史传承原因的。”周洪江表示,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葡萄品种都是张裕公司19世纪末引进、培育并命名的,其中,“张裕雷司令、琼瑶浆葡萄酒1915年就曾获得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基于历史传承与著作权原因,张裕公司曾考虑注册商标也无可厚非。但既然相关标准和规范已将之定性为葡萄品种名称,我们就不会再要求注册为商标。”

  “但必须界定的是,解百纳与雷司令有本质不同,前者是张裕70多年的原创品牌,从未有任何专业机构将其定性为品种,而后者是相关标准和规范法定的葡萄品种。”周洪江说。

  是谁建立了“解百纳”高端品牌价值?

  为什么“解百纳”会引起葡萄酒企业的争夺,即使诉诸司法也不放弃?业内人士认为,原因在于它是中国最早的原创干红葡萄酒品牌,具有高知名度,具有良好的品牌价值,能获得比较好的市场竞争力。

  周洪江表示,“解百纳是张裕几代人的心血之作,凝聚了张裕公司70多年的技术和精华。”而其他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有今天,是业内企业共同培育的结果。

  那么,到底是谁建立了“解百纳”高端品牌价值?据调查,目前市场上有30多种“解百纳”产品,除张裕解百纳之外,其他产品主要走低价路线,多集中在30元左右的区间,而且品质参差不齐。业内人士认为,从市场情况来看,这些品牌不但没有为其高端形象添砖加瓦,反而造成了不良冲击。

  另一个反常现象是,有些大企业的“解百纳”产品甚至低至10余元,比一些小企业卖得还便宜。据业内人士分析,从产品结构来看,其他大企业的“解百纳”主要基于竞争策略的需要,发挥“鱼雷”作用,让竞争对手“如鲠在喉”。因为,张裕在高端品牌的成功经营引起了对手的效仿,阻击“解百纳”成为了对付张裕的重要竞争策略。

  周洪江表示,张裕解百纳能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是与张裕几代人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与品牌投入分不开的。而解百纳的高端品牌形象更是张裕多年来精心维护的结果,如果任低质低价解百纳泛滥,这个苦心经营了七十年的高端品牌将严重受损。

  周洪江还透露,长期以来,张裕解百纳一直在原料选育和种植、在酿造工艺酿造设备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使解百纳品质得到不断提升。上世纪80年代,张裕成立解百纳干红中心试验室,在继承的基础上完善了配方和酿造工艺。进入90年代,张裕技术中心又围绕解百纳的质量提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采用现代生物技术从蛇龙珠品种中选育出4个不同的种类,通过液相、气相色谱、质谱等现代分析技术确定了张裕解百纳的特征风味成分。

  张裕近年来投入巨资对解百纳的酿造设备进行了全面升级,1998年张裕建成了3万吨的原酒发酵中心,主要用于张裕解百纳原酒的发酵和储存。2007年建立包括每年3万吨生产能力的解百纳生产中心,以及每小时可灌装葡萄酒15000瓶的国际最先进的灌装生产线。

  同时,张裕还对“解百纳”品牌的推广进行了持续投入,即使在从2002年到2007年的行政复议期间,张裕公司也逐年加大了对“解百纳”的广告费投入,专项累计达2.43亿元。

  这些投入与付出都是解百纳成为高端品牌的重要原因。

  “解百纳”之争伤害了谁?

  一些人担心,“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后,其他企业因此而蒙受重大损失,不利于葡萄酒行业的成长。据统计,2007年中国葡萄酒业的销售额已超150亿元,而据有媒体披露所有企业“解百纳”产品加起来据估算有15亿元左右的市场,而其中张裕解百纳2007年销售额在11亿元以上,拥有目前“解百纳”市场最大的份额。

  因此,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后,其他企业不能再生产解百纳,但对其利益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

  “如果‘解百纳’商标最终被判撤消,受到伤害最大的将是中国葡萄酒业。”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刘彦平博士指出,《商标法》的立法精神是保护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为各行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如果一个有着70多年生命力的原创品牌都得不到保护,因近几年来的仿冒而被取消,还有谁愿意投入精力自主创新?葡萄酒业如何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购买“解百纳”是奔着最早原创干红品牌的金字招牌去的,如果失去商标的保护,必然导致竞争无序、鱼龙混杂,致使消费者难以辨别、选择,其利益将遭受严重侵害。

  最终得益者只会是洋葡萄酒。“有的洋葡萄酒品牌也在借解百纳混乱之势,侵蚀中高端市场。”刘彦平认为,“解百纳”品牌得不到保护,高端市场缺少一支主力军,相当于为洋葡萄酒自动“让道”。

  因此,周洪江希望葡萄酒企业理性看待争端,集中精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自身产品的开发及自主品牌的推广,涌现出更多像“解百纳”这样的高端品牌,从而提升整个中国葡萄酒业竞争力。

  周洪江还表示,张裕公司对国家致力推动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满信心,对努力推动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战略有信心,因此,我们尊重法律,期待客观、公正、合情、合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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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资讯 00012 张裕:保护原创解百纳品牌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文/谢国斌 2008-8-5 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07;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04;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05;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08;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24;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23;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22;浙江日报000122008-08-050000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