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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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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该涨该罚,听证笔录成重要依据
温州出台全省首个规范性文件解决“只听不证”难题
  本报讯 (记者 李扬) “听证听证,只听不证”,一直以来,听证会在老百姓眼里多少存在这种弊病,以至于有人将听证会叫成“涨价会”。 从8月1日起,温州将实施全省首个专门针对行政听证的规范性文件《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以强化听证代表的话语权和听证效力。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所有行政听证会都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包括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及理由、证人证言、听证意见或者建议等信息, 以保证公众意愿得到充分表达。

  行政机关则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该不该罚、罚多少,该不该审批,行政复议、信访、房屋拆迁的听证笔录应作为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及拆迁许可决定和强制拆迁决定的依据之一,且行政机关应参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决策、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价格决策部门在定价时也要充分考虑听证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

  对于大家都关心的“调价听证会”,《办法》对其代表组成和听证结果都有专门的规定。价格听证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另外,价格决策部门定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

  “假如一个价格听证会上,绝大部分代表都觉得涨价不合理,那么行政机关就应该充分考虑这个涨价决定的合理性。”温州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说。

  《办法》还对何种情况下必须举行听证会做了规定。同时还规定,应当举行听证会而不举行的、未依法告知听证权利的、擅自拒绝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的、违反听证程序的,都将被责令改正,直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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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该涨该罚,听证笔录成重要依据 2008-7-31 48256F32002924A648257496004ED4B5[A2-李扬≈B1-吴雅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