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妙丽) 随着7月1日我省电网销售电价上调,悬在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头上的电价之“剑”越发锋利。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此次调价中,我省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水泥、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其中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其电价按最新的《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的电价执行;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其电价在新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05元和0.20元。
据悉,我省从去年6月开始对8个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以加快淘汰其中的落后产能。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目前在我省已经微乎其微,而差别电价的“水涨船高”,势必加速其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