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或称侦探小说,是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体裁之一,在欧美的图书销售量占到图书总数的15%到25%。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最知名的虚构人物,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销售总量达到了20亿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推理小说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侦探小说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谋杀案》(1841)、《马里罗盖特的秘密》(1842)和《被窃的信件》(1844)这3篇著名的侦探小说里,塑造了第一个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杜宾通过观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后来侦探小说中侦探形象的模型。爱伦坡共写了7篇侦探小说,虽然只是他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却首创了侦探小说的模式,对侦深小说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英国,侦探小说赢得了广泛的读者。科林斯(1824~1889)继《白衣女人》成功之后,1868年发表了《月亮宝石》,以其曲折动人的情节和深刻的人物描写,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
科林斯的朋友、大作家狄更斯也涉足这一领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就是一部推理小说。
之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侦探小说如雨后春笋,迅速在西方兴起。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被称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大多数作家把他们的创作当作娱乐读者的猜谜游戏,或者说是读者和作家虚构的侦探的一种智力竞赛
美国“黄金时代”的代表人物是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侦探的名字。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兰鞋之谜》(1931)、《希腊棺材之谜》(1932)、《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和《中国橘子之谜》(1934)。
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她是“黄金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善于利用扑朔迷离的布局、充满疑窦的人物,创造许多假象,最后提出令人惊奇的结局。她一生写了近70部侦探小说,塑造了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两个侦探的形象。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称之为“硬汉派”侦探小说。这类小说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
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哈米特和钱德勒。在他们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为情节需要而安排的符号,侦探本人也不是万能的英雄,他们有自己的弱点,也常常落入尴尬的处境。他们笔下的警察常常与黑社会的组织互相勾结,而有些黑社会组织又常常得到有权势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一般都刻画得有血有肉,给人以真实感。
有少数侦探小说家努力探索人类问题和社会现实。用德语写作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的《法官和他的刽子手》、《抛锚》和《诺言》,寻求犯罪的根源,主张伸张正义,具有比较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用法语写作的比利时作家乔治西默农的侦探小说写对人的探索,重点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动。他关心的不是谁犯罪,而是为什么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逻辑,着意阐明复杂的犯罪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