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本省新闻
3  4  
PDF 版
· 嵊州昨首次发布“软环境指数”
· 冲浪好清凉
· 帮困难群众清凉度夏
· 让残疾人在家“无障碍”
· 我省整治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
· 塑博盛会今秋举行
· 庆元叫停10座水电开发项目
· 电脑办公系统开设曝光栏
· 舟山昨打通第二条大陆输电线路
· 世界最高输电铁塔昨开始浇筑
· 长兴为行政执法定“规矩”
· 杭州启动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 海宁设交通事故
“救命基金”
· 3000艘渔船
可在家门口避风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7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海宁设交通事故
“救命基金”

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等
  本报讯 (海宁市报道组 沈达 李迪刚 通讯员 曹利中) 当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而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时,相关救治费用该由谁来垫付?7月15日,海宁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并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被老百姓所称的“救命基金”,是海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一号提案”成功催生的又一项民生工程。

  “车祸受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后,有相当一部分医疗费无法收回。”据海宁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仅2005年至2007年,海宁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被拖欠的相关费用就达162万元。

  “设立救助资金,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求,更是法律所支持的。”在今年3月召开的海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海宁市政协社会法制与三胞联谊委员会专门向大会提出了“建议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的提案。该提案被列为大会“一号提案”后,海宁市政协专门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专题调研,最终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

  据介绍,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的来源,将由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从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等八个方面筹集。同时,救助资金在实施具体救助过程中,还将实行“低起点、上封顶”的办法,并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垫付比例,使有限的救助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新闻 00003 海宁设交通事故
“救命基金”
2008-7-18 48256F32002924A648257489000BA281[A5-沈达等2人≈B1-吴雅茗] 2